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癌症治療飲食原則

癌病治療飲食原則 


目  的 


1.  預防體重減輕或避免體重減輕過多。 


2.  修補因治療所產生的損傷,促進新組織的建造。 


3.  增加患者對各種治療的接受能力,及對感染的抵抗力。 


4.  減輕治療引起之副作用及預防因營養不良引起的併發症。 


5.  使病患感覺較舒暢、體力較充沛。 


  適用對象 


  診斷確定並採用化學治療、放射或外科手術等治療之癌病患者。 


  一般原則 


1.  注意飲食的均衡,維持良好的營養及各種保健活動,以保持體重(請參考附錄四),增強抵抗力。 


2.  在治療期間,依各人對治療反應程度的不同,隨時作飲食上的調整,以免造成營養不良。 


3.  不可聽信偏方造成飲食不當,引起營養不良。 


4.  因攝食量不足,造成體重嚴重減輕時(如減輕量高達平時體重之2%/週,5%/月,7.5%/3月,10%/半年),則應積極採用管灌或靜脈營養補充。 


5.  遵照醫師或營養師指示補充適量的維生素或礦物質。 


6.      定期回醫院作追蹤檢查,如有病痛或營養問題,應立刻請教醫師或營養師,以免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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