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癌症藥物給付規定—Docetaxel(歐洲紫杉醇)加列頭頸部癌症給付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修正規定
第9章 抗癌瘤藥物 Antineoplastic drugs
修正後給付規定 | 原給付規定 |
9.3.Docetaxel(如Taxotere):(87/7/1、92/11/1、93/8/1、95/8/1、96/1/1、99/6/1、100/1/1) 1. 乳癌: (1)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 (2)與anthracycline合併使用於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之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99/6/1) 2. 非小細胞肺癌: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 3. 前列腺癌:於荷爾蒙治療失敗之轉移性前列腺癌。 4.頭頸癌:限局部晚期且無遠端轉移之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無法手術切除者,與cisplatin及5-fluorouracil併用,作為放射治療前的引導治療,限使用4個療程。(100/1/1)
| 9.3.Docetaxel(如Taxotere):(87/7/1、92/11/1、93/8/1、95/8/1、96/1/1、99/6/1) 1. 乳癌: (1)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 (2)與anthracycline合併使用於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之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99/6/1) 2. 非小細胞肺癌: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 3. 前列腺癌:於荷爾蒙治療失敗之轉移性前列腺癌。 |
備註: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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