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癌症新聞:肺癌 標靶藥效好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日期:2010/11/03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晚期肺癌病人治療前,先檢測腫瘤細胞基因,可以選擇較好的治療方式,提高晚期肺癌病人的療效。台大醫院腫瘤醫學研究團發現,肺癌細胞中有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EGFR)突變的病人,使用標靶治療藥物,比傳統化學治療效果好,病人生活品質也較佳。


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表示,由台大醫院腫瘤醫學研究團隊參與的亞洲大型肺癌治療研究臨床試驗,該研究在全亞洲共收治1217位患者,其中有94%的人是不抽菸的,而台灣有130位患者參與該項研究。


根據研究結論,由於大多數病人都會接受兩線以上的治療,不管採取標靶治療或化學治療作為第一線治療,有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突變的病人比沒有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突變的病人,平均多存活十個月。且肺癌細胞中有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突變的病人,使用標靶治療藥物,比傳統化學治療效果好,病人生活品質也較佳。相反的,若病人肺癌細胞中沒有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突變,使用標靶治療藥物的效果則遠不如化學治療好,這類病人第一線應選擇化學治療。


以往都會用抽菸與否、性別及組織型態來作為選擇病人接受標靶治療的條件。但研究發現,不抽菸病人中有40%,其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並沒有突變,使用標靶治療不如使用化學治療。


到底要先使用標靶藥還是接受化療?就看是要「先苦後甘」還是要「先甘後苦」,醫師表示,因患者身體狀況不佳,有些患者在接受標靶藥物治療後都不願再接受化療;若一開始選擇化療者,是否能撐過去而使用標靶藥物,都很難說。


當腫瘤變大時,是否應該停藥?醫師表示,先選擇化療再使用標靶藥物時,有些人因身體出現抗藥性,而使腫瘤變大,但是,若再隔一段時間,在服用相同的標靶藥物是能將腫瘤縮小的。


不論選擇標靶藥物或是化療,其存活時間都一樣。醫師表示,過去,EGFR沒有突變的晚期肺癌患者,未使用標靶藥物時,華人平均存活為10~12個月,而西方人約8~10個月。在日本的小型研究裡,第一線使用標靶藥物者,甚至有人存活到30個月(取其中位數,有些人可能更短或更長)。醫師表示,不治療的話,一般存活率為4個月左右,若接受治療,一般可存活到22個月左右(取其中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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