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我想要用標靶治療。』近日,許多患者在診間都會向醫師提出自己想要的治療方式,原因在於許多報章媒體報導,標靶治療似乎比化療還要輕鬆,還要有效,然而事實上,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使用標靶治療。
台北榮總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表示,就臨床經驗而言,不吸菸的肺腺癌患者中,約40%使用標靶治療的患者是無效的,主要的原因是患者腫瘤缺乏上皮生長因子受體基因的突變。而有效的患者,通常使用十個月後就會產生抗藥性,之後還是需要化學治療。
針對非小細胞術後的輔助治療,除了第1期患者,術後較不考慮化學治療外,第2期開始就會以化療為主。第3期無法手術的患者,可先經化療後,再視腫瘤縮小的情況,進一步評估手術的可能性。腫瘤範圍較大無法手術的患者,基本上以化學治療加放療,大部份的化學藥物都可與放療合併,但健擇因為會加強放療的敏感性,毒性較強。不論是口服溫諾平或針劑紫杉醇等,效果都不錯。此外,使用合併治療時,副作用是醫師的最大考量,而口服溫諾平比較方便,且比紫杉醇類的神經毒毒性小。對於第4期癌細胞已經擴散的患者,現階段化療是主要的治療方式。
蔡俊明強調,化療屬全身性治療,過去令人害怕的副作用,也都因藥物不斷的研發而改善。標靶治療針對特定的基因突變會很有效,但若腫瘤本身無基因突變,也就沒有所謂的『靶』,標靶治療也就英雄無用武之地了。
即使有基因突變,醫界對用藥的順序與方法,還待求得一致的共識。由於新藥物不斷被研發,除了可提供有效的治療,也藉此提升生活品質。主要的治療策略應是讓病人能夠有機會接受到對他的腫瘤有效的所有藥物,讓患者可與癌細胞和平共處,甚至治癒。
中時健康 記者 陳怡 君/台北報導
引自:中時健康
http://health.chinatimes.com/blog/lungbreast/index_at2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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